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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市土默特中学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作者:   来源:  日期:2019-07-05 18:09:50   点击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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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校简介

呼市土默特中学(简称“土中”),始建于1926年,有着九十多年的光辉办学历史,学校本着“自强不息,厚德载物”的校训,坚持“宽收严教,脚踏实地,追求卓越”的办学特色,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。学校坐落于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25号,占地面积8万多平方米,建筑面积5.16万平方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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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现有高中教学班39个,在校学生1449人,其中蒙古族学生742人,占51 %;住校生472人,占32%。学校现有教职工246名,本科以上学历教职工共217名,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共16名;专任教师227名,其中高级教师97名,中级教师96名;自治区学科带头人2名,自治区教学能手2人,市级学科带头人18名,市级教学能手13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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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校园环境优雅,教学设备齐全,办学条件优越。现有理化生地数字化实验室、微机室、图书阅览室、录播教室、学生公寓、学生餐厅、体育馆、塑胶运动场等。即将投入使用的综合教学楼,建筑面积为2万多平方米,设施设备功能齐全。既有可容纳50人的普通教室,又有可容纳110人的合班教室;有可容纳800人,集文艺演出和学术报告大型会议的多功能厅1个;有110m室内跑道,各类训练区,多功能教室等,图书室、阅览室功能更加齐备,为教师的教学、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充足的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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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荣获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” 、“全国足球示范学校”、 “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自治区文明单位”、 “自治区五四红旗团委”等荣誉。学校于2006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评为“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”,同年10月被呼市教育局和呼市民委评为“民族中学内部管理5A级”学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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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,既遵循教育规律办学,又遵循民族特点办学;既承担起“教育”的职能,又承担起“民族”的职能;不仅立足培养民族人才,而且注重传承民族文化,发扬“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真抓实干、精益求精”的工作作风,通过全体教职工的不懈努力,彻底改变学校面貌,形成“拙朴厚重,阳光合作”校风,力争把土中办成一所让学生安心、家长放心、社会满意的示范性普通民族高中。

学校在管理上对全体住校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。学校在教学上实行小班化教学,对全部学生进行汉语授课、部分学生加授蒙古语文乙的教学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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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招生办法

(一)招生依据

《呼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呼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—2020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》

(二)招生计划

共招收16个班,每班40人,学生共640人,其中:

1、招收自治民族(包括蒙古族、达斡尔族、鄂伦春族、鄂温克族)考生非加授蒙古语文班7个,学生共280人(统招131人,分招131人,特长生18人);

2、招收非自治民族优秀考生班6个,学生共240人(统招222人,特长生18人);

3、招收加授蒙古语文乙班2个,学生共80人;

4、自主招收五个农业旗县(土左旗、清水河县、武川县、和林县、托县)优秀考生40人。

(三)报名办法:

1、凡市区考生,按照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发布的办法,采用考生网上报名、现场图像采集、信息确认和电子学籍信息确认同步完成的方式进行。

2、凡五个农业旗县的考生,到土默特中学进行报名。

(1)报名时间:2019年7月1日至7月7日

(2)报名地点:呼市土默特中学(呼市海拉尔大街25号)

(3)报名需携带: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(复印在一张A4纸上)一份,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,本人中考准考证。

(4)联系人及咨询电话:

召老师:13847181210

李老师:13947117007 6511178

(四)录取办法:

1、凡市区考生凭中考成绩,按照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要求,统一网上录取。

2、凡五个农业旗县的考生,学校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。

 

三、相关政策

1、凡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初中毕业生报考我校,按照市教育局招生政策,将蒙古语文(乙)考试成绩折合30%计入总分。

2、凡在我校就读并加授蒙古语文的考生,高考时将加授蒙古语文(乙)成绩(满分150分)和英语成绩(满分150分)按比例计入高考总分,其中加授蒙古语文(乙)成绩占70%,英语成绩占30%。

3、凡在我校就读学生均可享受自治区“两免”政策,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,免教科书标准为高一、高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,高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。加授蒙古语文(乙)寄宿制学生每人每年可享受生活补贴1890元,家庭困难学生按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分档发放国家助学金或接受不同形式的社会资助。

4、凡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学校设立的奖学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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